周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五华县周江镇红源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周府〔2025〕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华县周江镇红源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批准后,你镇要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村庄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待村级数据库明确具体要求后,应及时提交规划数据库,纳入我县“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如确需变更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