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梅州市卫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76.8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张,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全市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健康水平、主要生命质量指标和医学科技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市市民主要健康指标为:人均期望寿命76.8岁,婴儿死亡率<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孕产妇死亡率<15/10万;卫生投入主要指标为: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30%,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