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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规划》批前公示的公告
时间:2016-06-15 来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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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3﹞20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的函》(粤建规﹝2014﹞9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规划》编制工作。经意见征询、专家论证等环节,划定成果于2015年12月通过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现将《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规划》通过网站、现场展板等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

公示期为2016年615日至2016年6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登陆指定公示网站查询、公示现场观看等方式来了解相关规划内容,请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公示受理部门: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子邮箱:whjsjcjg@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53-4436458(电话)、0753-4433916(传真)。

通信地址: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119号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村建股(来信请在信封注明: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规划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4400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15

一、规划范围

本次生态控制线划定范围为五华县全域,总面积约为3239.41平方公里(详见图1)。


图1 规划范围图

二、生态控制线定义

生态控制线是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界线。

三、生态控制线编制目的

为推进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强五华县生态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引导城市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五华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规划》。

四、五华县生态安全格局

通过生态控制线划定构建五华县“一环两廊,两核多斑块”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一)生态基质

指五华县外围连绵的自然山体,共同构筑半环五华县的天然绿色生态屏障。主要包括莲花山系和南岭山系

(二)生态廊道

两廊:沿琴江、五华河两条主要河流形成的滨水景观生态廊道。串联起五华县大部分的城镇建设区。

(三)生态绿核

两核:以七目嶂省级自然保护区、插天嶂自然保护区、益塘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山体共同组成的五华县西片生态绿核,以及由鸿图嶂自然保护区、桂竹园自然保护区、天堂山自然保护区组成的五华县东片生态绿核。上述生态绿核是五华县重要的饮用水源、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域。

(四)生态斑块

多斑块:结合河谷盆地形成几个主要建设区,在这些建设区之间及内部还设置多处绿化隔离带及公园绿地斑块。



图2 五华县生态安全格局规划

五、五华县生态控制线划定

按照分类划分,分级管控”划定要求,本次规划划定五华县生态控制线范围共2287.88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70.63%。其中一级管制区面积1137.86平方公里,二级管制区面积1150.02平方公里。


3五华县生态控制线分级管制图

(一生态保育类要素划定

(1)自然保护区将11个自然保护区中现状已存在、近期已确定动工建设且面积大于5公顷的建设用地予以排除,其他区域全部划入一级管制区,共划定自然保护区面积381.47平方公里。

(2水源保护区将与城镇建设区范围不冲突的一级水源保护区纳入一级生态控制线,将与城镇建设区不冲突的二级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规划共纳入水源保护区面积108.8平方公里。其中,纳入一级管制区的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61.48平方公里;纳入二级管制区的其它水源保护区面积47.32平方公里。

(3主干河流及堤围:将琴江、五华河及其两侧30米区域、北琴江等其它11条主干河流及其两侧15米的区域全部划入二级生态控制线。规划共划定主干河流及堤围面积119.11平方公里(含河流两侧缓冲区)。

(4水库及水源林:将益塘水库、岩前水库、桂田水库、东方红水库、三渡水库、龙狮殿水库、黄畲水库及周围第一重山的水源林纳入二级管制区,规划纳入二级管制区的水库及水源林共共178.29平方公里。

(5生态公益林:将除城镇总规建设区、横陂风力发电站以外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纳入一级管制区,面积共767.17平方公里。其余生态公益林纳入二级管制区,面积共449.29平方公里。

(6其他生态保护区:将生态高度敏感区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地区划入一级管制区,面积共401.93平方公里,生态中度敏感区和生态服务功能中等重要地区划入二级管制区,面积共1379.61平方公里。


4五华县生态保育类要素划定范围

(二休闲游憩类要素划定

(1自然公园将19处森林公园的大部分区域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面积共14.03平方公里。将华城镇郊野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总用地面积为0.41平方公里。将琴江湿地公园全部范围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总用地面积0.70平方公里。

2)城市公园将10公顷以上的共14处城市公园绿地共5.04平方公里的区域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

(3生态旅游度假区:将五华转水热矿泥度假区、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风景区、五洲阳光温泉度假区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纳入范围总面积约7.11平方公里。


5五华县休闲游憩类要素划定范围

(三安全防护类要素划定

将国道沿线两侧20米、省道沿线两侧15米、高速公路沿线两侧50米,铁路沿线两侧30米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总面积为37.64平方公里。


6五华县安全防护类要素划定范围

(四垦殖生产类要素划定

(1)基本农田保护区:将五华县与其它类型区域绿地相关联,对区域城镇空间格局有重要意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成片的基本农田范围划入二级管制区。本次规划纳入生态控制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共221.5平方公里

(2)林业生产基地:将面积50公顷以上、地形起伏度相对较大、与城镇建设区及远期发展区相协调的重要商品林纳入二级生态控制线。本次规划纳入生态控制线的重点商品林共656.37平方公里。


7五华县垦殖生产类要素划定范围图

七、生态控制线分级管制要求

(一一级管制区管制要求

一级管制区指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的生态保护空间,是生态控制线的核心区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管,梅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一级管制区内,实施生态功能全方位保护,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军事与安全保密设施,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并逐步清理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

对于因工程条件和自然条件因素限制,确需占用一级管制区的国家和省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二级管制区管制要求

二级管制区指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构建健康城市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需要进行保护和管控的重要区域,由梅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管控。

二级管制区内,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军事与安全保密设施,以及必要的农村生活及配套服务设施、垦殖生产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生态型旅游休闲设施等特殊用途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确需占用二级管制区的国家、省、市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生态型旅游休闲设施项目,应报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复核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