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监管,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维护好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华城镇食品监所于9月28日对辖区内的华城卫生院、潭下卫生院2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医疗机构的制度建设、产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许可事项变动情况及药房制剂配制、输注器具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监督意见书,要求卫生院认真整改。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出动车辆2台次、检查医疗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监督意见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