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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6-08-26 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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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9月1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未按时交费不能补缴。

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

三、缴费方式: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再到邮储银行缴费。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到村委会参保缴费;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为了给您的家庭构筑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障网,请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缴费!

县社保局咨询电话:4438727,  4428095。 高。727源和社会包厢局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