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级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创建教育强县、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围绕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任务,进一步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急需引进高中阶段高层次学历人才.实现我县“创强争先建高地”的目标。
二、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华委发〔2017〕7号),并参照《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引进卫生技术人才和稳定医技队伍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府办函〔2016〕12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引进对象。引进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高层次学历的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1.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经考核合格,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2.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期为5年。
4.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5.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引进方式。采取公开说课加面试的方式引进,引进程序:①发布公告;②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试教(或说课)和面试;⑤组织体检;⑥审批公示;⑦办理相关手续。
五华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