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长乐·五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15-04-23 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反映近年来我县各项事业所取得的新进步,增强人们对加快振兴五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全县积极向上、务实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五华县文联、五华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长乐·五华”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近几年来,重点是实施“两新两特两重点”、惠民生、促和谐、强队伍工作思路以来,反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着力建设“工业新城、长乐之乡”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内容

本次大赛分历史人文(包括历史、文化、民俗、美食、特产等)、经济建设(包括交通建设、工业园区、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自然风光三项,作品拍摄范围限于五华县境内。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为彩色图片,一律以JPG格式提交,并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文件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3200像素。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投放奖项(历史人文、经济建设、自然风光三项)。

   3.对获奖作品,主办方可以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以上均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4.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并分设历史人文、经济建设、自然风光三大奖项,每项设金奖1幅,奖金2000元;银奖2幅,奖金800元;铜奖3幅,奖金300元;优秀奖50幅,奖金100元。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5日前组织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

六、送稿地址:作品和电子文档邮件发(送)至五华县委宣传部宣传文艺股(联系人:曾爱萍 13826600333,邮箱:whxwxcb@163.com)。

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

五  华  县   文  联

五华县摄影家协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