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陈秋霞、汤华等同志已调离本单位,其本人不慎将《行政执法证》遗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上述2人《行政执法证》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
执法证号
有效期至
陈秋霞
M298186
2025-4-30
汤 华
M458667
2026-3-24
特此声明。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