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青江村某一村民却聚集了几名屠工在居民密集区进行非法屠宰生猪行为。
安流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了“严查”批示,由分管领导林建辉委员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监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屠宰点给予依法取缔。
安流镇人民政府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共同努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安流镇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了严密布控,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奉劝不法分子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