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餐饮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1-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华县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活动,推动餐饮行业树立讲文明、讲诚信的行业新风,引导人们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践行文明、健康、理性、节约的生活方式,根据《关于开展“共建文明餐桌 共筑诚信客都”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安流镇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文明餐饮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在安流镇范围内持证经营的社会餐饮门店、酒店餐厅。

  参选条件:

  1.合法经营记录佳。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服务优良。最近三年未因违法经营行为等受到过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过社会舆论的普遍批评和谴责。

  2.消费环境品味好。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安全警示、标识明晰,店面店内装修装饰有特色、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体现健康、独特的餐饮文化理念。

  3.文明创建意识强。在餐厅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拒吃野味”“光盘行动”等主题的宣传标识。积极参与我县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主动倡导“文明消费、节约粮食”的社会文明风气。

  4.倡导文明措施实。结合实际鼓励消费者参与我县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行动;提供帮助联系代驾的服务,防止消费者酒后驾车;服务人员培训好,针对县餐桌文明行动相关内容开展服务员培训。

  5.规范管理制度齐。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亮证亮照经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达到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报名时间及途径:

  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工作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到安流镇府前栋110室科工商务办公室现场填写申报表。联系人:曾维,18312855908。

  评选程序:

  1.镇政府组织初评。

  2.评选委员会复评。县科工商务局负责收集各镇推荐材料,并上报由县科工商务局、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餐饮行业协会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县级“文明餐饮店”评选。

  3.颁发证书和授牌。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首批30家文明餐饮店,进行证书颁发授牌,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树立行业标杆,大力倡导餐饮行业文明新风尚。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