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安流镇一村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时间:2022-02-2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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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22年2月14日0时至4月30日24时,五华县行政辖区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为加大宣传力度,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家喻户晓,我镇认真谋划部署,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巡查行动。

  13日上午,党委书记张勇召集相关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他强调,全镇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将禁燃禁放通告宣传到每一户,利用警车和森林防火宣传车按照规划的路线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宣传巡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要突出源头管控、警示教育和打击整治,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3日晚上,党委副书记、镇长戴俊浩在镇政府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安流镇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会议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和巡查方案作了详细布置,并对人员分工、车辆配置、巡查路线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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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在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镇属相关部门会同派出所迅速行动,利用警车、森林防火宣传车按照划定的9条线路,深入圩镇街道和各村各户,全方位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切实通过强化宣传管控,让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深入人心。此次行动共派出车辆18部,出动公安干警和镇、村干部120多名。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政策要求,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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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19时许,我镇巡查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福江村村民张某强在房屋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并由安流派出所依法将张某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安流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对张某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人民币五百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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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要求,共同营造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