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安流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倡议书
时间:2022-11-0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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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又到秋收季节,你们辛勤的汗水将化成丰收的喜悦。我们为您的丰收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希望您能在收获的同时,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焚烧秸秆易引发火灾,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大气的同时,也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极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治大气污染、秸秆焚烧整治工作,请广大农民朋友们要遵纪守法,珍惜环境,坚决杜绝焚烧秸秆行为。

  一、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在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并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积极投身禁烧活动。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不在自家农田里点火,并及时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同时,主动监督、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争做环境保护模范。

  三、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将秸秆打包离田,粉碎还田、制作饲料、栽培食用菌等,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浪费秸秆资源,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本镇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秋收安全,人人有责;禁烧秸秆,自觉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以“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为目标,自觉抵制和及时劝阻焚烧秸秆行为。让秸秆禁烧成为常态,让我们携手营造一个环境靓丽的美好安流!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