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但仍有部分村民存在侥幸心理,无视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以案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2023年2月3日17时30分许,我镇龙中村村民李某珍在其自家房屋旁违规野外用火,镇林业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系该村民李某珍在距离山边50米范围内的自家房屋旁野外焚烧垃圾。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规定。李某珍亲属起初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狡辩,态度不端正,经工作人员教育后认识到错误。我镇已依法对当事人李某珍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1日17时许,我镇上布村村民徐某秀在自家菜园里违规野外用火。镇林业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系该村村民徐某秀在距离山边50米范围内的菜园里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规定。经询问,徐某秀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镇已依法对徐某秀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3日18时许,我镇半田村村民张某娇在半田村“麻畲下”违规野外用火。镇林业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系该村村民张某娇在离山边50米范围内的半田村“麻畲下”焚烧枯草。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规定。经询问,张某娇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镇已依法对当事人张某娇作出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3日17时许,我镇半田村村民胡某友在半田村“麻畲下”菜园里违规野外用火。镇林业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系该村村民胡某友在半田村“麻畲下”菜园里离山边5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规定。经询问,胡某友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镇已依法对当事人胡某友作出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5日17时许,我镇楼江村村民廖某珍在楼江村“半溪里”菜园里违规野外用火。镇林业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明,系该村村民廖某珍在离山边50米范围内的楼江村“半溪里”菜园里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2号》规定。经询问,廖某珍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镇已依法对廖某珍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我镇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同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紧盯重点时间、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一步加大违规野外用火巡查力度,对于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