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布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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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布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长布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华县长布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长布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3年梅州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3〕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建设平安五华的高度,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加强我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提高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尽可能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避免较大以上溺水事故,逐步建立学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长布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加强对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周东雷  副镇长

副组长:邓添华  长布派出所所长

刘  波  大田派出所所长

张小雄  萃文中学校长

钟云龙  蒲江学校校长

张立华  大田学校校长

廖泗发  长布中心小学校长

戴建中  教育办负责人

成  员:张柏宽  文旅教体服务中心主任

廖  豪  综治办负责人

戴志浩  萃文中学副校长

张新旺  蒲江学校副校长

张汉强  大田学校副校长

李旭财  长布中心小学副校长

郑利高  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剑锋  水务所负责人

叶大奕  规划建设办负责人

刘施瑜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邓文辉  应急办负责人

邹翠旬  卫健办负责人

丘威红  妇联副主席

邹高韬  团委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教育办,办公室主任由戴建中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要参照镇级成立本村(居)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至少每月研判一次,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并督促落实。一要建立村级巡查队伍,实行镇村干部包片责任制,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及池塘、水库、江河、水坑、乡村振兴河流景观等区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督促业主单位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落实人员看管,堵塞监管漏洞,要充分发动离退休人员、志愿者参与巡查管理;二要建立溺水应急救护队伍,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三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离退休人员、志愿者等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四要加强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五要建立假期对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护措施,突出抓好学生假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学生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特别关注留守、孤儿、行为偏常等重点学生的监督管理;六要镇村干部、志愿者全面开展敲门进户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到各家各户,实现防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七要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车、广播、敲门行动等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要求各村(居)必须每天通过“村村通”喇叭对预防溺水工作进行广播宣传。

文旅教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开展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有关学生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适时开展学生游泳安全宣传、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预防学生溺水氛围。

综治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落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汇总、传递相关信息,在事件处置中进行综合协调工作,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范围;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的作用,对区域内的防溺水警示牌、防护设施、相关水域管理责任人、看护人员履责情况进行检查。

教育办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重点学生群体、重点风险水域、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分析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点和问题短板,对本地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治理。教育办每季度必须组织综治、派出所、水务所、农业、应急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办每季度至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检査。

各学校:负责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十二项必须”(1.各校必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各校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教育;3.各校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有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4.各校每周五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5.各校每周末(含暑假)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一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6.各校每月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管理;7.各校每学期必须组织学生签订一次预防溺水“六不”承诺书;8.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学校每季度必须至少走访一次学生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居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9.各校每期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一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10.各校必须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要求各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教材、课时、师资“三落实”,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印发《致家长防溺水的一封信》,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监护人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要求各校填写《   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属地镇政府。

派出所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做好水域活动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玩耍或游泳,对发生涉水危险举止且屡教不改的学生进行“训诫”,对溺水事故组织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等,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开设“溺水救援”绿色通道,优化溺水类警情处置流程,确保发生险情能及时出警营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民政办充分发挥统筹关爱全镇留守学生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救助保护体制,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游泳培训教育,提升学生的游泳技能技巧,提高在水中的自救能力。做好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规建办对在建工地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对工地闲置水坑、水池等涉水危险点实行全封闭围护,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护网,配备救生设备。

水务所对所属堤防、水库、山塘、电站、闸坝等水利工程进行彻底排查,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学生在各类水利工程范围内游泳。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工作,严禁学生在岸边玩耍戏水,严禁学生下水游泳。对水利工程危险水域主要出入口处和事故多发水域采取防护措施,增加警示标志、标牌设立密度,扩大标语、画报等安全宣传图片张贴范围,进一步普及安全保护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学生的避险意识。督促河道采砂中标单位在采区旁、砂场等位置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

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各村池塘、河流景观的围栏等防护措施的建设投入和指导;督促提醒种植业主、畜牧业主、渔业业主等妥善管理好危险水域;督促相关单位在农村的鱼塘、水井边设置警示牌,必要时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并做好预防溺水宣传工作。

文化站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加强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落实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指导景区景点加强涉水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统筹、协调辖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游客(或学生)生命安全。加强对游泳池防溺水的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游泳池负责人落实救生员、救生设备等各项防范措施。

应急办: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村(居)、镇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对学生溺水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卫健办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团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关爱留守、孤儿、行为偏常等重点学生的活动;深入学校、村(居),宣传各种安全作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家长监护责任。将防范溺水事件安全教育工作纳入重点学生关爱活动中。联合各村(居)开展对重点学生的“一对一”关爱帮扶活动,并建立台账资料。

妇联: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各村(居)开展对重点学生,的“一对一”关爱帮扶活动,并建立台账资料,积极帮助困难学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

(三)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LED 等建立宣传阵地,广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各村需悬挂不低于3条关于防溺水宣传标语横幅,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纳入计划。各学校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列入课程安排,定计划、定时间、定内容。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每周五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每周末(六、日)、节假日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一条包括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暑假期间,每周至少一次)。三是创新方式。各学校通过黑板报、手抄报、集体宣誓、签名活动、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定期对学生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学校必须开展体验式教育,提高学生对私自下水危险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访、安全教育平台以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切实提高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

(四)开展隐患整治

一是镇级要组织村(居)委会、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单位对本辖区内危险区域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学校要及时告诫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是水务所、农业服务中心、规建办、文化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制定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山塘、水库、江河湖、建筑工地水坑等,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一些关键位置设立监控设施加强监控,尽量减少安全隐患。四是各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事故易发地点(场所)制定管控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可动员村(居)委会等单位以及联防队员、离退休人员等成立巡逻队伍,在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对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学校与所村(居)建立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沟通对接,教育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发挥妇联、团委等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村(居)组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学生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学生游泳技能的培训,有游泳场馆的学校要利用体育课加强学生游泳技能和防溺水技能的训练。在节假日、暑(寒)假期间各地要免费或优惠开放一些公共游泳场所、开设游泳培训班,帮助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四是加强联动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综治办、派出所、教育办等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调解机制,积极探索溺水事故纠纷调解新途径,建立和完善矛盾隐患发现、排查、防范机制,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工作步骤

每年3至11月,为学生溺水问题特别防护期。每年防溺水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3月份开始,各村(居)各学校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4月份,各村(居)对所属的涉水隐患点的警示标志和救生设备再开展一次排查更新,建立台账清单。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月):各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快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区域进行排查,特别要重点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填写好《     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存档。加大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最大限度降低我镇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部门各学校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十二项必须”和《梅州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十项措施》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认真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使学生溺水事故逐年下降。

(三)加强考核,严肃问责。镇政府将组织督查考核,对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纳入对有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不降反升的或发生3人以上学生溺水事故的村(居)和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总结提炼。各村(居)和各学校要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于1小时内将学生溺亡的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处置措施、善后处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镇府报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掌握各村(居)在重点防护期的工作动态,确定每年3—11月实行月报制度,报送内容为本月研判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填报《     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于每月20日前报送镇教育办戴建中,联系电话:13826602450。各村(居)指定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