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布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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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布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扎实开展全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深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共建绿美广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现将《长布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长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长布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灭一体、打早打小”机制,深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筑牢群防群治人民防线,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长布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共建绿美广东”主题,高标准、多举措、常态化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高质量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共建绿美广东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持续性开展到特别防护期结束。森林防灭火期间,每月逢10日(如遇周末调至10日前后)组织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护林员等开展一次“万人行”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宣传违反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

  (三)森林防火常识与森林火灾紧急避险逃生知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四)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高速公路沿线防火工作要求,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

  (五)宣传森林火警电话号码“0753-4732113”、“12119”,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宣传。

  (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宣传报道,聚焦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

  (七)宣扬森林防灭火先进典型、模范事迹,及时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展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长布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主题日系列活动,部署推动各村(居)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发动民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防火意识。

  (二)各村(居)要将当前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列入重点内容,村干部、护林员等要进村入户宣传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书》、确保家家户户责任到位、巡逻时播放防火小喇叭;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标牌、横幅。

  (三)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专项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组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栏;公告并广泛宣传森林火警电话号码“0753-4732113”、“12119”。

  (四)及时充实补充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物资装备。林区作业单位扑火工具前置,高火险区护林员巡逻时携带扑火工具、风力灭火机。

  (五)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输配电设施、林区重要交通设施等重点目标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

  (六)持续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五进”活动,各村(居)常态化组织各界群众参与主题式、体验式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灭火知识纳入学校学科教学内容,与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日常教育有机融合起来。

  (七)持续开展“我志愿·我守护”森林防灭火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i志愿平台”参与网上森林防灭火培训,发放森林防灭火倡议书、参与公众假期义务巡护、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行动。

  (八)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造林时段,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提倡不炼山造林。

  (九)国庆、冬至、元旦、春节等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期时段,深入居委、村组林区等重点部位,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

  (十)用好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科技手段、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农村“大喇叭”“村村响”等应急广播手段,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和安全防范提示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早谋划。要广泛发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内容。

  (二)长常结合,筑牢人民防线。要以宣传月为契机,在传统时段和日常形式宣传的基础上,把防火宣传融入秋游赏花、自然教育和森林体验等林业特色活动中,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坚持做到“防火有阶段、宣传不间断”,常态化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主题式、体验式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着眼从小抓起,坚持眼睛向下,多种力量融合发力,把阶段性、单一性宣传延伸到全过程、全方位宣传,积极营建“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构筑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三)创新手段,务求宣传实效。各村(居)要勇于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握节奏力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标语、微信群等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产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采取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点、发放宣传品、布置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拉近宣传距离、活跃宣传氛围,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请各村(居)将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台账于9月13日前报送镇林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