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委发〔2017〕38号
关于印发《郭田镇精准扶贫统筹产业帮扶资金投资收益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
《郭田镇精准扶贫统筹产业帮扶资金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郭田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郭田镇精准扶贫统筹产业帮扶资金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各村与梅州生长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确定各村统筹产业帮扶资金投资梅州生长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的本金收益分红分配方案如下:
一、无劳力贫困户依现有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口数按人均100元分配;剩余收益依现有信息系统有劳力贫困户建档立卡人口数的投资比例来进行分红,即投资3000元的和新增劳力户人口按占比一份算,投资6000元的有劳力户人口按占比两份算。
具体分配演示:如XX村全村精准扶贫户为40户100人,其中有劳力贫困户25户80人,无劳力贫困户15户20人,XX年度返还到村的总收益为90000元,则无劳力贫困户按人均100元分配的总收益为2000元,剩余的90000-2000=88000元的收益分红归有劳力贫困户分配。
剩余的有劳力贫困户中,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假设贫困户张三一家有3人,人均投资了3000元入股该公司,则其家的收益分红占比数为3;
(二)假设贫困户李四一家有4人,人均投资了6000元入股该公司,则其家的收益分红占比数为8;
(三)假设贫困户王五一家原有5人,人均投资了3000元入股该公司,后增1名新生儿,则其家的收益分红占比数为6;若王五家人均投资了6000元入股该公司,则其家的收益分红占比数为5*2+1=11;
在计算出各家有劳力贫困户的占比数后,逐一进行累加求和,算出比例总数n,用88000/n得出一个分红单价m元,最后用m*各家有劳力贫困户现有信息系统人口数可得出各家的实际收益分红。如张三家为3m元,李四家为4m元,王五家为6m元。
二、各村在收到梅州生长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收益分红后,镇村干部和帮扶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分红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省定贫困村可根据自身实际对该方案进行调整),在公示后于当月月底前将收益分红汇至每个贫困户的银行账户里,并收集好相关收款收据、批量代发或单户转账凭证、农户签领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报账和录入系统。
三、各村要严守经济纪律,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贫困户收益分红分配资金,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回资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田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