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府〔2017〕38号
关于下达郭田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启动资金的通知
硿南村、横塘村、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村工作队:
为加快推进我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根据《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主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我镇2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安排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启动资金安排对象为我镇硿南、横塘2个省定贫困村,以每个村80万元(其中生产设施30万元、启动资金50万元)的标准下达启动创建资金,合计资金160万元,由各村统筹安排使用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要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创建进度,在镇、帮扶单位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完善议事机制,扎实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制度,规定由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报并组织实施,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设项目按照《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投资完成额以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结算为依据进行奖补。
三、镇经济事务办、农办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2005) 117号)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附件: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安排表
郭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
资金安排表
序号 |
村别 |
购置生产设备 (万元/村) |
启动资金 (万元/村) |
安排总额 (万元/村) |
备注 |
1 |
硿南 |
30 |
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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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横塘 |
30 |
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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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10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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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