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府〔2018〕17号
关于下达郭田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的通知
硿南、横塘村,镇属相关部门,广州水务投资集团:
为加快推进我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五华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办函〔2017〕101号)、《关于印发<五华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华财农〔2017〕53号)以及《关于印发<五华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的通知》(华办函〔2018〕10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主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安排对象为我镇横塘、硿南2个省定贫困村,按每村120万元标准下达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合计资金240万元,由各村统筹安排使用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要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创建进度,在镇村以及帮扶单位的统一管理指导下,通过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完善议事机制,扎实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建设。建立“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实行新农村申报制度,规定由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并组织实施,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设项目按照《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投资完成额以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结算为依据进行奖补。
三、镇农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2005〕117号)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附件:郭田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资金安排表
郭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郭田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表
序号 |
村别 |
自然村个数(个) |
安排标准(万元) |
安排总额(万元) |
备注 |
1 |
横塘村 |
4 |
120 |
120 |
|
2 |
硿南村 |
4 |
120 |
120 |
|
|
合 计 |
8 |
|
240 |
|
抄送:县委农办,县财政局。
郭田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