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郭田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郭田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郭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郭田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露天焚烧秸秆直接污染空气,容易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二、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职能,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镇政府成立郭田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伟炎
副组长: 江育 陈标坤
成 员:陈文辉、周小平、温奕谦、黄文华、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陈文辉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一)环保办: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信息收集、通报等工作。
(二)农业站: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秸秆养畜和生产沼气,搞好综合开发利用。同时积极与秸秆利用企业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好秸秆的处理和回收工作。
(三)派出所: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通告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四)林业站:要强化林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监管。各村护林员加大对林区露天焚烧秸秆的巡查和打击力度。
(五)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
(六)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居)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镇与村、村与户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农户。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负责做好省道、县道、乡道公路两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焚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烧秸秆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居)要根据当地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类型,积极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养畜、食用菌生产、编织等不同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
夏秋两季是秸秆焚烧高峰时期,镇禁止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准确掌握各村禁烧秸秆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村(居)、部门要及时通报。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