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郭田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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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郭田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郭田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郭田镇人民政府  

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郭田镇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扩大县城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有序

    三、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内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情况(见附表)。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郭田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冬强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周小平派出所所长

            刘旭礼(工商质监所所长)

            邓国浩(党政办副主任)

            黄运辉安监办主任

            李贵章供销社主任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黄运辉兼任,联络员为曾伟栋联系电话:15119313316,邮箱:whgtaj@163.com)。

   (二)各村居、相关单位应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3.道路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行为。

4.工商质监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违规经营含路酸钾产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5.各村居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负责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日常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等部门,及时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属地管理,政府牵头、联合执法,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的方法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17年1月3日—1月10日)

     1.村居、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要求开展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标、专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11日—2月20日)

    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的要求,不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各村居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进行排查,找准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排查清理生产制作烟花爆竹行为,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点对废弃、闲置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窝点,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供应源头,堵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及时打击,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证、监管不力的,要坚决查处。

    3.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地毯式排查、群众举报方式,彻底排查私存私藏烟花爆竹窝点,对非法储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查清非法储存货物的来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窝点,又切断源头。

    4.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圩镇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地方、集贸市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及县城禁放区内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从重从严打击。

    5.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重点对零售点进行严格全面检查。严查零售店从事批发经营、私炮、礼花弹和普通商品混存、销售区和生活区混杂、严禁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违法行为。对长期非法违规经营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严厉打击非法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不申报、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按规定地点和时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打击非法邮寄、托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7年2月20日—30日)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实地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突出问题。

    2.村居要分阶段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整治办曾伟栋,联系电话:15119313316,邮箱:whgtaj@163.com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烟花爆竹安全严峻形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邮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联合行动。组织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对非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严防利用空闲场所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在严厉打击的基础上,严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发现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和私藏窝点。发现非法运输的要深入追查幕后人员,查清运输销售网络。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全面加强对县城禁放区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广泛宣传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群众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各村(居)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附表

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                                          

序号

内容

检查情况

1

经营(零售)许可证合法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2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员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零售场所落实了值班值守制度。

 

3

与居民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无“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4

周过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院、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

零售场所无生火、抽烟等明火以及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零售场所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零售场所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

无销售假冒、伪劣及非法产品问题;无销售超规格、超药量产品问题;无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问题。

 

7

产品堆放整齐、稳定,不超高;存放产品数量不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8

产品包装标志符合GB10631的要求;产品粘贴登记标识码。

手机查询地址:http://wap.yhbzxt.com

流向管理存在问题批发企业、生产厂家:

(1)                                             

(2)                                             

(3)                                             

 

9

烟花爆竹采购进货渠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超库量存采购并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10

是否异地经营:

 

11

其他问题:

 

检查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