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郭田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0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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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府〔2021〕1号

  关于印发《郭田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郭田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部门反映。

                      郭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郭田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全面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五华县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郭田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按照野外火源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得当、工作规范、实施有序、管理科学,全面提高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管住野外火源就是管住森林火灾源头”的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全面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三、整治内容

  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的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整治露天焚秸秆、烧田埂草、烧荒、烧杂等生产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上坟烧纸,野外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黄蜂、焗蛇鼠、小孩及特殊人群等民俗、生产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等;工矿企业未经批准,实施爆破、电焊以及林区农家乐饭店、养殖户、居住户等生产、生活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郭田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耿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冬强  党委副书记

  黄运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周小平  派出所所长

  陈文浩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温加玉  环保办负责人

  张展辉  市场监督工作负责人

  邓清廉  林业工作负责人

  江根和  郭田中学校长

  江远林  郭田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林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运辉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五、职责分工

  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野外用火行为监管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区(离山边50米内)禁止用火工作责任;落实上山祭祀人员和民间习俗用火的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的家人和行政双重监护责任;落实进入林区人员、林区周边作业人员特别是春耕春种和秋收冬种等重点人群的巡查监管责任;在林区出入口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对出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火源检查,对携带的火源、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对森林火灾易发地段进行排查整改;落实村包户干部、护林员网格化责任,重点落实护林员野外火源巡查监管责任;落实责任,村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

  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基础设施和防火隔离带建设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落实野外违规用火执罚周报告制度。

  应急办: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建立统一的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各村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环保办:加强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的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组:负责管理林区林缘种植户、养殖户及农业项目野外用火行为;将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做好秸秆回收和处置工作,做好林区种植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

  民政办:指导协调各村加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野外火源管理工作,落实防火措施,完善防火设施设备;在公墓周围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并每处公墓至少建设2个5立方以上的蓄水池(桶);加强对特殊人群(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祭祀用品和孔明灯的销售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祭祀用品和孔明灯的行为;查处燃放孔明灯的违规行为。

  中小学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即: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一份宣传标语、一篇作文、一期黑板报、一封致家长的信、每周一堂森林防火教育课)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教学范围,列入年度教学计划,并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

  派出所:负责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等工作,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案件侦办,依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依法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管理。

  文教体服务中心:负责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建设,严禁游客带火种上山,指导旅游景区配备专职巡山护林员,成立扑火救援分队,完善扑火物资储备,做好森林防火的应急准备工作。

  自然资源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森林防火区砖场、矿场等区域内的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六、方法步骤

  整治行动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分为宣传发动、综合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同时要大力拓宽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野外火源管理的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同时,各村和公安部门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生一宗,查处一宗,震慑一片。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分析专项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探索遏制野外违规用火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各村各有关部门广泛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喇叭村村响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政策,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实现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引导群众切实提高防火意识。

  (三)协作联动,严格执罚。各村各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按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中,严禁以教代罚,以罚代刑。

  (四)加强督查,很抓落实。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实地督查和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通报案件查处,整改处理等情况。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将提请镇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郭田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