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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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郭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精神,根据梅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及行业整治重点关注县的通知》(梅市扫黑〔2023〕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遏制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半年时间的专项综合治理,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全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实现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案数逐年下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性侵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在郭田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江  育   人大副主席

  副 组 长:  翁柳玲  副镇长

                    古雄东  派出所所长

                    黄清华  民政办负责人

                    许巧玲  县检察院派驻专员

  成    员:   郭暖醒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温立君  司法所所长

                    邓宇林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俊杰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陈宝芬  人大办公室主任

                    宋庆锶  纪检监察办主任

                       李茂辉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    柯  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陈    龙  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文浩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团委、妇联工作人员

                    社工站、村儿童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郭田镇未成年保护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黄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建设

  1.家庭预防。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第一监护人,要充分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父母无法实施有效监护的,要委托具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组织代为监护,将委托情况报告村(居)委员会和学校。各村(居)通过全面排查未成年人事实无人监护情况,通过指定监护人、代行监护人职责等办法,确保对未成年人的有效监护全覆盖;督促监护人履职,各村(居)在前期摸排中发现辖区内不是由父母履行监护人职责的留守儿童台账,要重点关注,充分发挥社工、村儿童主任等作用,定期走访,建立台账,严密防范其他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甚至利用特定身份实施侵害。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时,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充分发动家长的监护主动性,树立良好家风,为子女做好示范,开展好家庭教育,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重点村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指导。

  2.学校预防。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辍学、退学人员名单,开展联合帮扶,预防辍学、退学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成为被侵害对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岗位责任。要指导学校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要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要将性教育以专题形式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引导未成年学生正确对待两性关系,自觉拒绝性行为,敢于揭露性侵害,提高其识别危险、抵御诱惑、防范侵害的自我保护能力。各村(居)要清楚适龄未成年人底数和入学情况,确保辖区内的适龄未成年人全部入学。如发现流出校外未成年学生,要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配合教育部门督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其送到学校接受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其失(辍)学。要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开展救助未成年受害人及对未成年保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等工作。

  3.政府预防。镇级建立一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村(居)建立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害及非正常损伤等情况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充分利用“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设立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等工作。

  (二)加强治理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

  1.整治校园周边隐患。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网吧、KTV等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重点时段落实专人巡逻值守,针对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2.整顿社会重点场所。将涉未成年人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场所纳入整治重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排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3.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大力开展“护苗”网络监测处置行动,及时监测反馈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不良信息,切实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三)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1.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作用。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到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保护、教育、管束、预防一体落实。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全面推行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办案中注意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

  2.从严惩处犯罪。依法严惩杀害、伤害、强奸、性侵、猥亵、虐待、拐卖、利用互联网贩卖婴儿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黑恶势力犯罪、网络犯罪等犯罪行为。对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方案,确保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1月)。全面落实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

  (三)巩固成果和总结验收阶段 (2023年12月)。认真总结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务求实效。整治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协调,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有效的衔接工作。从当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因素入手,集中安排力量,抓住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求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各村(居)在年底前建立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规范打造一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全覆盖配备“社工”和“儿童主任”,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关爱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把握时间节点,全面稳步推进工作。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途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的台账资料,于2023年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及有关台账报郭田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