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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陂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第八批X2GD202109030026号案件调处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9-0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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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4日,我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8批编号为X2GD202109030026号案件,案件内容称:“新联村委在未经过其同意,擅自调遣挖机等大型机械将其责任山山体开挖,毁坏树木。后镇领导在村委和其陪同下一起到山体开挖现场查看情况,现场调解,并承诺按照要求归还侵占山体,恢复山体水利,并尽快种植回树木植被。并签下《承诺书》,但后没有执行,一拖再拖。”的信访件后。我镇高度重视,于9月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伯锦的带领下,党委书记卓伟强组织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人及新联村两委干部召开案情研判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研判,并到现场实地调查。现将调处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诉村委开挖山体,毁坏林地,属实;补种植被,没有执行,一拖再拖,此项不属实,新联村委于2021年5月18日在原有山脚范围进行复绿,5月19日被人为破坏。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为响应国家撂荒复耕政策,横陂镇新联村计划对石岩塘至半岭约150亩撂荒农田进行复耕复种。因耕作道路不通,2021年2月20日新联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原道路扩宽,道路改造后连接大章自然村至径美,全长约1.1公里,宽约3.5米,架小桥3座,需用到周边15户村民的地方。经过做细致工作,14户村民同意无偿提供土地用于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新联村委会在3月16日施工过程中,将原水沟往外平移约3米,靠山边开路,用有村民李某新责任山山脚宽约0.8米,长约100米,共约80平方。施工期间,李某新提出异议并向镇政府反映。3月18日,经镇林业部门调解,李某新与村委会签订了《承诺书》,由新联村委对用到李某新山林的地方进行复绿,并保证不发生滑坡。村委会多次到现场拿出新旧照片比对,与李某新协商复绿问题,因李某新提出的复绿范围已经超出了其原有山脚范围,协商不成,后李某新多次阻扰道路改造工程。4月18日,镇林业部门对新联村发出了《违章占用林地制止通知书》。4月19日,挂村领导带领驻村干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现场与李某新协商复绿事宜,李某新仍要求超范围复绿。5月18日,新联村委在李某新原有山脚范围进行复绿,种植了樟树约80棵。5月19日,发现复绿现场及临时道路被破坏,此后保持现场至今。

  三、调处情况

  2021年9月6日,我镇组织对李某新原有山脚范围进行再次复绿。9月7日,经林业部门、镇环保部门干部现场勘查,符合复绿标准。至此,此案件符合结案条件。


中共横陂镇委员会

            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