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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陂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0批X2GD202109050082号案件调处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9-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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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6日,我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0批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050082案件,案件内容为:“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西山村集体土地被魏某军倾倒含毒污泥,打了好几次官司还没能解决,希望政府严查,给村民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接到案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研判会,迅速组织镇驻村干部、环保、水务等部门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所述地点为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西山下的弃土场,是五华县委、县政府2017年78项重点项目之一,用于填埋土方和石方,不填埋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目的是解决五华县城及琴江新城建筑垃圾和土石方搬迁弃土堆放问题。总投资11066.31万元,填土库区有效占地面积约162万平方,弃土场库容5379.6万立方,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使用年限为15年。

  该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文件。2017年11月,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梅州市楚享睿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五华县西山弃土场工程的投资主体。该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取得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2018年7月,梅州市楚享睿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梅州市楚享睿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五华县西山弃土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3日取得了五华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华环审[2018]60号)。西山弃土场工程于2018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12月完成弃土场进场道路、1号填土区(一期)卸土平台主体工程建设,并开始断续收纳建筑弃土。后因弃土场一期存在的环山排洪沟不完善、未安装导排水管、无沉淀池及进场道路扬尘污染等问题,被五华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11月10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公司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纳土开展整改,2021年3月12日已完成整改。弃土场因与群众发生其他纠纷,目前仍停产之中。

  二、调处情况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接到交办案件后,镇党委书记卓伟强同志会同县琴江新城办,组织镇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处,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倾倒含毒污泥。五华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7月8日在弃土场沉淀池、沉淀池后小溪、沉淀池后小溪与鱼塘交汇处、弃土场潮牛坑集汇处等四处取水化验,结果均符合水质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横陂镇政府将会同县琴江新城办对弃土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中共横陂镇委员会

  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