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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陂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8批58号案件调处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9-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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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4日,我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8批58号案件,反映内容为“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第三中心小学重建存在违规用地、建筑垃圾不按规定处置问题”。接到案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卓伟强迅速组织镇环保、规划建设办和征地工作组等部门,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和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核实情况,召开现场研判会。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横陂镇第三中心小学系原小都镇中心小学,位于横陂镇小都村龙岗上,创建于1974年,是面向原小都镇9个行政村1个居委,约2万人口的公立小学。因校舍陈旧,2019年为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由乡贤捐资进行拆旧扩建,属梅州市教育领域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扩建按省级标准建设,投资1.13亿元,规划占地面积40247平方米,建筑面积18270平方米,规模为小学24个班,幼儿园9个班,可容纳1350名学生。工程于2019年7月动工,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5月建成并交付使用,第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调处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工程于2019年11月1日获得了发改批文(华发改[2019]513号),2020年11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WH2020-0042号),2020年12月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梅)林许准[2020]191号},工程用地规划于2021年1月由五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过会,2021年2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c2021009号),2021年6月办理了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424202106160101)。现场施工未超出规划红线外,不存在违规用地行为。因学校地基需要升高,原教学楼拆除的建筑垃圾就地回填地基处理,不存在建筑垃圾不按规定处置问题。此案符合结案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将加强对违规用地建筑的巡查力度,对违规用地行为零容忍。

中共五华县横陂镇委员会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