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我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0批174号案件,反映内容为“曾经于2016、2018年向中央环境督查组反映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贵人村围龙石场环境污染的问题,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对石场进行复绿,现在村里公示该石场准备继续开发,担心再次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接到案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卓伟强、镇长刘翠玉迅速组织镇环保、镇林业、镇规划建设等部门,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召开现场研判会。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梅州市华坚实业有限公司围龙石场,位于五华县横陂镇贵人村“腊里石”。该石场2016年8月在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开采生产前,因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矿农关系等原因,被责令关停(对责任人李让斌、赖建华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8月7日经五华县人民法院对李让斌、赖建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13万元)。关停后石场按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栏沙坝工程,对受损群众进行了协商补偿,根据县林业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对受损林地的复绿。
二、调处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查,现场复绿树木生长良好,不存在没有对石场进行复绿现象。经过对贵人村党总支书记魏国龙的询问了解,贵人村无计划对该石场进行继续开发,也未公示该石场的开发公告,不存在再次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此案符合结案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将加强对该石场的日常监督工作,严禁对该石场进行再次开发。
中共五华县横陂镇委员会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