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我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1批65号案件,反映内容为“来信反映,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上塘村水井上游30米的水田中央搭建鸡棚养鸡等问题”。接到案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卓伟强、镇长刘翠玉迅速组织镇环保、镇畜牧等部门,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召开现场研判会。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排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长塘村社背,业主李治忠。养殖鸭子8只、鸡22只,在田边的小果园里搭建一工具房和一个简易鸡棚,共约30平方米,旁边有一座废弃古井。
二、调处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李治忠属自供自给家庭式圈养鸡和鸭,养殖规模不大,对环境污染较小。我镇下达清栏通知书,要求于2021年9月29日自行清栏处理。
2021年9月28日,李治忠自行清理鸡鸭,拆除鸡舍。至此,此案符合结案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将动员家庭式养殖必需规模小,在小范围内圈栏养殖,不影响周围居民和不污染生态环境。
中共五华县横陂镇委员会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