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我镇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有关要求,拟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公示部门反映。
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0753-4351153,联系地址:五华县横陂镇新兴二街41号 。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