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
———————————————————————————
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23号)、《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环函〔2018〕13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强化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2018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渣土散料运输车等柴油车的尾气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采用便携设备、遥感设备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行驶柴油车辆进行尾气抽测。
二、整治时间
2018年9月至12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詹庆东 县委常委
副组长:张志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邓瑜文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邹志轩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患鑫 县公安局政委
刘丽霞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邓朝阳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曾 东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丽霞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邓朝阳、曾东同志担任,成员在县环保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中分别抽调2至4人组成。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重型柴油车路面尾气抽测。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主要干线、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高的路面进行尾气抽测。加大重要路线夜间进城车辆检查抽查力度。县环保部门负责检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督促超标柴油车辆进行维修、复检。县公安部门负责引导抽测车辆并对驾驶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对已强制报废但尚未拆解的柴油货车录入交通违章管理系统进行布控,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二)加强对车辆集中存放地、维修地营运柴油车辆的尾气抽测。重点在物流园区(公司)、客(货)运公司对货运车、长途运输车、旅游车等营运柴油车辆进行尾气抽测。县环保部门负责检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督促超标柴油车辆进行维修、复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营运柴油车辆相关信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抽测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个人)做好超标营运柴油车辆的维修、复检工作。
(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头管控。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重型柴油车(用于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等用途)须选用安装颗粒捕捉器(DPF)排气后处理装置车型。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权限下放后,县环保部门要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加大对重型柴油车检测过程抽查力度,结合路面和停放地抽测情况,加大对和超标车辆相关的检测机构数据和责任倒查,对擅自改变检测方法、故意降低标准、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监督执法。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县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全力组织开展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联合上路执法时间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表上路执法,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联合执法每月不少于2次(路面夜间检查1次、抽测查柴油车不少于10辆,集中存放地、维修地检查1次,抽测柴油车不少于20辆)、严格查处检测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县府督办室将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督抽查,督导情况会在整治结束后,列入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中通报全县。
(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讲重型柴油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营造重拳整治柴油车排气污染治理的氛围,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将执法小组成立情况、联合上路执法时间表及联络员名单于9月17日前报送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市环保局。从10月份至整治结束,各有关部门要将《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车辆情况表》(包括抽查检测报告表扫描件)于每月8日前报送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市环保局。12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将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魏远辉,电话:13826622588,传真 4433713,邮箱whhbwfg@163.com。
附件:1.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抽查车辆情况表
2.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时间表
3.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1
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抽查车辆情况表
序号 | 抽查时间 | 抽查地点 | 车牌号码 | 车辆型号 | 登记日期 | 抽查结果 | 现场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2018.9.15 | 205国道 XX处 | 粤M33000 | 奥铃牌BJ5069 | 2008.12.28 | 超标 | 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复检、达标前不得上路行驶。 | 示例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时间表
执法小组成员 | 日期 | 地点 | 具体联系人 | ||
交警大队 | 交通局 | 环保局 | |||
附件3
五华县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