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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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办函〔2017〕118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

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65号)要求,按时完成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围绕“放管服”改革一个核心,依托我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马上办”,促进“简政放权与全程监管”、“公共服务与一机两页”两个结合,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提升、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三项行动,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网上办事“三率一数”稳步提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80%以上,8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加快推进证照(批文)电子化,深化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中的应用。

——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9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9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90%以上,9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0%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15%以上。

——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82%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10%以上。

二、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提升行动

(一)支撑行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做好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我市行政许可目录同步管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和优化管理。深入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加强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规性、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市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应用水平。推进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推动与部门业务系统、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对接,优化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的“一网式”政务服务。

(二)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按省构建基于云架构的全省“一张网”的步骤,整合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导航、申办、认证、查询、咨询与评价等功能,拓展网上办事情景式导航服务,优化事项搜索方式,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并定位办事入口,及时呈现办事全貌。利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积极引导用户注册,推广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和实名核验窗口业务,实现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身份信息共享。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事项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三)拓展公共服务“一机两页”便捷应用。对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细化公共服务标准,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以办理量大、涉及面广的民生事项为切入点,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方位增加在线公共服务供给。推进我市网上办事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推动移动服务向县区和镇街延伸。优化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完善“企业找政府”服务,重点拓展投资审批、税务服务等涉企事项和婚姻登记、医疗卫生等民生事项服务。

(四)推进全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梳理全市证照通用目录,推进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电子化,逐步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利用省电子证照系统基础版,开展我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三、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

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完善人口、法人等公用基础数据库,办事过程、业务材料等网上办事数据库,以及信用信息、市场监管等专题数据库,支撑政务服务应用。深入挖掘办事人特征数据、办事历史数据、事项关联数据,综合分析办事过程大数据,预判办事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支撑能力和个性化服务能力。

四、开展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行动

(一)健全效能监督体系。坚持“放管”并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加强对下放权限事项的全程监管。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部门内部监督功能,加强对各部门办事环节、办理人等的监督,根据时效、内容、流程等异常情况发出“红牌”、“黄牌”预警信号。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平台,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指标体系,实现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督和考核。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评分标准,对行政许可进行绩效评估。升级改造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与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对接,定期公布网上办事监督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网上办事数据在线监测。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我市办事数据推送到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利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对我市办事过程数据进行动态监测,自动研判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不断提升办事效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度对接,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利用好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经费和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经费。市政务中心管理办负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二级标准编写录入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制定2017年县级分厅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市、县(市、区)部门窗口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本级网上办事分厅建设。

(二)配合省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信息化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配合省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信息化建设,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确认、项目实施和完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到位,应用系统按合同约定及时开通运行;其中,云平台配套机房要于2017年7月底前配套到位。

(三)加强督办检查。市政务中心管理办要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建设,每月向社会公开网上办事监督、业务办理结果、事项进驻情况。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等单位开展一次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项督查。各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各级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各县(市、区)要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将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安全保障。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将安全防护理念融入网上办事大厅各建设阶段,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各业务系统开发设计及部署过程遵从安全标准及规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梳理各业务系统的核心数据资产和所面临的安全威胁,研究设立数据灾备中心,提供数据与应用容灾服务。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定期进行网上办事大厅应急安全响应演练,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

(五)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业务培训,分批举办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使用培训班。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报道和品牌推广,逐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开展公众调查和专业评测,主动搜集并及时回应用户提出的问题,提升用户的网上办事体验。

附件:

⒈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任务分工

⒉服务主题分类

⒊名词解释




附件1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牵头部门

市级部门

县 级

1

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门户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做好服务主题分类 (12月底前完成) 。

2.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

1.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2.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

1.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2.丰富扶贫服务主题有关事项。

2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法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

1.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完成市、县行政许可事项调整 (市编办牵头负责,待《省通用目录(2017年版)》出台后两个月内完成) 。

2.按全省统一规范,完成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事项目录确认率100%,事项标准录入提交率100%,审查通过率100% ,赋码发布率100% (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市法制局牵头负责,7月底前完成) 。

3.参照省的标准应用工作要求,制定本市标准应用工作方案 (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8月底前完成) 。

4.根据编写标准应用具体实施要求,指导有自建业务系统的市级部门完成适应性改造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

1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调整  (市编办牵头负责,待《省通用目录(2017年版)》出台后两个月内完成) 。

2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合规性、合法性备案审查,确保审查通过率100% (7月底前完成) 。

3根据标准应用工作要求,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目标,编写标准应用具体实施要求,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完成适应性改造 (8月底前完成) 。

1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市编办牵头负责,待《省通用目录(2017年版)》出台后两个月内完成) 。

2完成本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合规性、合法性备案审查,确保事项目录确认率100%,事项标准录入提交率100%,审查通过率100%。

3参照省的标准应用工作要求,制定标准应用工作方案 (8月底前完成) 。

3

推进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

1.动态维护本地区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市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2.按省统一规范完成市分厅平台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对接 (市经信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7月底前完成) 

使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动态维护本部门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部门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

使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动态维护本县(市、区)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梳理本部门国家、省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动态更新。

4

推进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推进市级、各县(市、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 (7月底前完成) 。

2做好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3梳理本市需要与省级垂直系统对接的部门、系统、事项等清单,推动省级垂直系统与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业务联动。

4做好市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支撑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 (12月底前) 。

1使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部门,积极开展部署应用工作,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力争3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

2未使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部门,要对自建业务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完成与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对接,实现申办数据和审批过程数据颁发与归集。

3使用国家、省垂直系统的部门,要积极推动国家、省垂直系统与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实现一网式申办。

4有跨层级审批需要且使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的部门,要梳理跨层级事项业务流程。

1依托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成本县(市、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工作 (7月底前) 。

2做好自建业务系统与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5

推进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要求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事项总体接入率达90%。

2开展用户实名核验窗口业务。

自建业务系统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要求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事项总体接入率达90%。

自建业务系统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要求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事项总体接入率达90%。

6

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组织梳理事项与证照的关系,形成本地区的发证清单、用证清单,并列出本地区的发证和用证实施计划(7月底前完成)。

 2部署电子证照系统的地市基础版,完成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两页系统等对接(10月底前完成)。

3开通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证照(批文)电子化率10%以上。

4按照统一标准对电子证照建设实施工作进行考核。

1.完成本部门事项与证照关系的梳理,形成本部门发证清单、用证清单,并列出本部门对接计划,整理部门需要电子化的证照模板(7月底前完成)。

2.申请本部门发证所需要的数字证书,按计划开通本部门的电子证照,实现增量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10月底前完成),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15%以上。

3.逐步完成存量纸质证照的电子证照转换。

4.优化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更新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南,按电子证照建设实施指南及相关规范改造系统。

1组织梳理事项与证照的关系,形成本地区的发证清单、用证清单,并列出本地区的发证和用证实施计划7月底前完成)。

 2开通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证照(批文)电子化率10%以上。

3逐步完成存量纸质证照的电子证照转换。

4按照统一标准对电子证照建设实施工作进行考核。

7

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完善人口、法人等公用基础数据库,办事过程、业务材料等网上办事数据库,以及信用信息、市场监管等专题数据库,支撑政务服务应用。

及时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支撑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配合做好业务和技术对接。

及时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支撑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配合做好业务和技术对接。

8

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按“服务主题分类”全面梳理本地区手机可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指南》要求,提供移动网页接入省手机版。

2梳理整合县(市、区)、镇(街)民生服务接入省手机版,推动移动服务向基层延伸。

3已接入手机版的事项,按建设指南要求对移动网页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定期检测,确保已接入移动办事服务事项可访问、可办理,规范化稳定运行。

按“服务主题分类”全面梳理本部门手机可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的。

按“服务主题分类”全面梳理本县(市、区)手机可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

9

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加强两页部署推广,力争按省两页建设指南要求,优化完善本市两页系统,推进与部门业务、垂直业务系统对接。

2围绕工商、税务、质监、公积金、社保等热点服务,丰富两页建设内容,做好修改化精准推送服务。企业专属网页使用率达10%,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率达8%。

3逐步建立两页系统的运营及运维机制,落实到专职运营人员,推动两页普及应用,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1梳理本部门涉企或民生热点服务事项(8月底前完成)。

2加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垂直业务系统与两页系统有效整合,进一步扩大便民事项服务范围和覆盖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工商、税务、质监、公积金、社保等热点服务,丰富两页建设内容,做好修改化精准推送服务。企业专属网页使用率达10%,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率达8%。

10

推进数据监测系统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实时向省网上办事大厅推送办事全过程数据,最晚不超过12小时。

2通过使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核查网上办事数据规范情况,和业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网上办事情况,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量。

11

推进效能监督平台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牵头负责。

1.推动本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工作,扩展效能监督平台功能。

2.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的对接(7月底前完成)。

3.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照省行政许可在线监管工作要求,对本市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市编办牵头负责)

1完善本部门网上办事内部监管,对自建审批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完成与市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平台的对接。

2积极办理业务投诉、效能监督平台和有关主管部门转来的网上咨询和投诉,按要求及时向群众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3配合开展效能监督检查。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照省行政许可在线监管工作要求,对本县(市、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2积极办理业务投诉、效能监督平台和有关主管部门转来的网上咨询和投诉,按要求及时向群众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3配合开展效能监督检查。

12

推进垂直系统对接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梳理本市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梳理的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7月底前完成)。

2做好办事过程数据接收使用工作。

梳理本部门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梳理的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报送市信息中心(7月底前完成)。

梳理本县(市、区)垂直业务系统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将梳理的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和涉及事项报送市信息中心(7月底前完成)。

13

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推动网上办事大厅镇街网上办事站、村居网上办事点建设。

2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

1梳理本地区所辖镇街、村居并报送市信息中心 (7月20日前完成) 。

2开通本县(市、区)所有镇街办事站、村居网上办事点。

3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

4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14

推进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成立专责工作小组,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3提出详细的建设需求,并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要求进行个性完善。

4制定项目落实所需的各项配套措施,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统筹相关部门参与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各专题方案的要求,准备好项目建设和实施基本条件。3月底前按要求做好配套的机房环境准备。

5系统整体部署完成后,抓好应用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使用系统,使各个专题方向有机融合,确保系统长期得到有效维护。

 


附件2


服务主题分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服务主题分类如下:

面向自然人(31类):生育收养、户籍办理、民族宗教、教育科研、入伍服役、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抵押质押、职业资格、行政缴费、婚姻登记、优待抚恤、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证件办理、交通出行、旅游观光、出境入境、消费维权、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等。

面向法人(34类):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林牧渔、国土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水务气象、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文体教育、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证、公用事业、法人注销、档案文物、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等。


附件3


名词解释


1.业务量:指办事人提出申请,部门受理且已办结的业务量。

2.部门窗口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部门窗口,取代部门自建窗口和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地市分厅门户集约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统一建设地市分厅门户,提供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导航服务,实现网上办事统一服务导航,促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5.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6.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的比率。(行政许可事项)

7.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申请人在整个办事过程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8.证照(批文)电子化率:已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增量同步签发的证照种数占本部门/地区应开通证照种数的比率。

9.企业专属网页用户使用率:使用企业专属网页的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企业总数数据来源于省工商局,不含个体工商户)

10.市民个人网页用户使用率:使用市民个人网页的人数占本地区人口数的比例。(人口数为20—49周岁年龄段的人口数据,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2010年统计年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