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0年度
河道采砂工作方案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五华县2020年度河道采砂工作方案》的请示收悉。经2020年第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华县2020年度河道采砂工作方案》。同意启动我县2020年度河道采砂工作。请你局商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严格控制河砂开采总量。全县共设立3个河砂可采区,控制开采总量为98.2万立方米,其余河段均为河砂禁采区。具体方案如下:
(一)五华河蛇塘可采区。位于五华河转水镇长源大桥以下2000米至转水大桥上游500米处,可采区长1236米,控制开采底高程98.15米至100.31米,控制年采砂量29.3万立方米。
(二)琴江低坑可采区。位于琴江尖山水文站下游3000米至安流镇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处,可采区长788米,控制开采底高程120.39米至121.93米,控制年采砂量22.5万立方米。
(三)梅江中洞可采区。位于梅江长乐大桥下游2000米至合江电站上游2000米,采区长度2214米,控制开采底高程91.39米至92.79米,控制年采砂量46.4万立方米。
三、规范河砂开采作业方式。3个河砂可采区均采用流动采砂方式,使用单链斗式采砂工作船数量分别不得超过2艘、2艘、3艘,每艘采砂工作船配套功率不得超过150千瓦,运输船数量分别不得超过4艘、4艘、6艘,采砂船和运输船船体长度均不得超过33米。日采砂作业时间为7时至17时。
四、依法依规出让河砂开采权。河砂开采权出让金最高限价为120元/立方米(不含税),采砂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或达到核定采砂量为止,具体水务部门核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为准。
五、河道采砂工作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监管工作责任,严格监管采砂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秩序。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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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水寨镇、河东镇、转水镇、安流镇人民政府,县发展
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
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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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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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