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凡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按7月1日健在人数核发,每人每年发放200元高龄老人补贴。
(二)户籍在本县、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长寿保健金。
二、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由其本人或家人持对象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复印件(2项复印成一页,社保卡需详细注明开户银行支行)、手持日历或报纸的照片于6月23日前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并公示10天,群众无异议后送当地派出所核对,报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