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9批编号D2GD202109240045(案件序号197)案件办结情况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5 11:39:06来源:本网
我镇2021年9月25日中午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29批(案件序号197)受理编号D2GD202109240045,举报内容为:“华城镇董沿村董沿河源头有3家洗泥厂、1家混凝土厂,直排废水,对董沿河水源造成污染。”(此处华城镇董沿村应为华城镇董源村,董沿河对应为新桥河董源段)。本案由县领导少凡同志包案负责,华城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协助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按规定时间将办理落实情况交县信访案件组,并及时将调处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现场核调查实,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反映华城镇董源村新桥河董源段源头有3家洗泥厂、1家混凝土厂,实际调查新桥河董源段源头现有2家洗泥厂、1家制砂厂、1家混凝土厂,分别为:
1、五华县亿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40666731954,法人:李靖达,主要生产水洗高岭土,办有环评手续,主要生产水洗高岭土,建设有约1000平方米厂房,约3000平方米堆料场,5个搅拌池和相关传送带、压缩车间,建设有生产用水沉淀池和循环利用储水池,主要进行水洗高岭土初加工,用水将矿泥的砂和泥进行分离制成成品泥,产量每月6000吨;
2、五华县华岭瓷土加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4MA55HM847A,法人:廖祖城,主要生产陶瓷土,有环评手续,建设有约3000平方米厂房,约2000平方米仓库,约5000平方米堆料场3个搅拌池和相关传送带、压缩车间,建设有生产用水沉淀池,环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循环利用储水池,主要进行瓷土深加工,生产工序流程:矿泥-打浆-振动筛-螺旋分离机-除铁-漂白-压缩-成品泥,产量每月4000吨;
3、五华县盛通环保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4MA52WY179A,法人:詹汉球,主要生产机制砂,有环评手续,建设有生产车间2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堆料场,碎石机和相关传送带,安装有环保工业污水处理循环设备一套,生产流程:矿石-崩碎-冲洗-机制砂成品,每月产量约3000吨;
4、梅州市崇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4351245640R,法人:张镜中,主要生产建设用商品混凝土,办有环保、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手续,建设有两个生产车间,约10000平方米露天停车场,建设有4级沉淀池和1个循环水池,生产流程:用砂、石、水泥、水搅拌混合后运输到建筑工地使用,每月产量约10000吨;
二是反映直排废水,对新桥河董源段水源造成污染。经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对五华县亿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厂主要是水洗高岭土初加工,建设有沉淀池,循环利用水池,产生的生产污水经沉淀后回抽再利用,生产工序生产废水处理流程中生产废水不外排;经华城镇、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现场核实该厂已经于2021年5月15日停产升级改造至今未投产,无生产废水直排,但发现厂区内存在雨污收集设施不完善,露天雨水由厂区流入沉淀池后部分溢入周边水圳,车辆带泥上路;
2、对五华县华岭瓷土加工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厂主要是瓷土深加工,安装有工业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产污水,出水有近期水质检测报告,处理后达标的出水统一收集到循环储水池再利用,生产废水处理工序中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经华城镇、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多部门到现场调查时,无生产废水直排,但发现露天堆料场地雨污收集设施不完善,收集不完全;
3、对五华县盛通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该厂主要生产机制砂,环评手续齐全,安装有环保污水处理循环设备,经华城镇、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多部门现场核实无生产废水直排;
4、对梅州市崇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厂主要生产建设用商品混凝土,建设有4级沉淀池、循环利用储水池,生产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再循环再利用,经华城镇、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多部门到现场核实,无生产废水直排,发现场地内有大量积水未能完全收集。
二、调处情况
接到交办案件后,县包案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县领导少凡同志率相关牵头单位华城镇领导班子、镇生态环境保护办、规划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办等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到现场召开案件研判会,要求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照反映问题,加快查处整改进度,对发现对有乱排乱放破坏环境的企业,坚决查处整改,决不手软。由牵头单位华城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坚持立行立改,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1、针对五华县亿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发现厂区内存在露天堆料场地雨污分流收集不完善,未设置洗车槽、带泥上路、道路扬尘控制措施不完善的问题,由镇政府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建设堆料场地内雨污分流收集循环水池,沉淀后场地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再利用,并设置运输车辆洗车除泥水槽和除尘喷淋设施,2021年10月3日前完成整改。
2、针对五华县华岭瓷土加工有限公司存在露天堆料场地雨污分流收集不完善,废水收集不完全的行为,现场由镇政府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要求建设场地边收集水圳和沉砂池,加强场地废水收集再利用,2021年10月3日前完成整改。
3、针对梅州市崇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现场地内积水未能完全收集的问题由华城镇政府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于2021年10月3日前按期按质完成整改,完善场地边拦水护墙建设,加强场地废水收集再利用。
三、后督查情况
2021年10月3日,牵头单位华城镇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进行后督查检查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1、五华县亿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增设了雨污分流循环利用水池,并设置运输车辆洗车除泥水槽和除尘喷淋设施,按责令条款整改完成。
2、五华县华岭瓷土加工有限公司建设了场地边收集水圳和沉砂池,加强场地废水收集再利用,按责令条款整改完成。
3、梅州市崇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完善了场地边拦水护墙建设,加强场地废水收集再利用,按责令条款整改完成。
本案经华城镇、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相关部门联合核实调处,达到结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监管,强化责任担当,严防此类现象发生,保护群众利益。
本信访件已办结,特向社会公示。
中共华城镇委员会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日
1、亿丰瓷土加工厂
县包案领导到亿丰瓷土加工厂
整改前照片
循环水池
洗车除泥区
亿丰陶瓷整改后喷淋除尘
2、华岭瓷土加工厂
整改前照片
整改中
整改后沉砂池
3.崇兴搅拌场
整改前照片
整改前照片
整改完成的挡水护墙
建设中
已经完成的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