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城镇相对贫困村退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019]27号)、梅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市扶组办[2019]23号)和五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华扶组办[2019]3号)文件精神及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要求,经村级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级核实,现将华城镇9个相对贫困村拟退出汇总表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附件:华城镇相对贫困村拟退出汇总表
公示期: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4841603。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
华城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拟退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