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019]27号)、梅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市扶组[2019]23号)和五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华扶组办[2019]3号)文件精神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要求,经村级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驻村工作组核实、镇级复核,现将华城镇相对贫困人口57户194人拟退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