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华县华城镇新建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与五华县华越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越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书》,2020年至2024年期间,华越公司需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当年度的投资固定收益22400元返还给村经联社;在脱贫攻坚期间,村经联社应该在收到投资收益后,将投资收益分配并发放给贫困户。
现对2020年度的投资华越公司项目固定收益22400元作如下分配规定:本次分配以有劳动力的36户贫困户总人口150人为基础,以人均149.33元的标准按户进行发放,合计发放总额22400元,由新建村扶贫共管专账负责批量转账支付(户名:五华县华城镇新建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0000011059124,开户行: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分理处)。
附件:新建村2020年投资华越公司项目收益分配明细表(附件).xls
五华县华城镇新建经济联合社 新建村扶贫工作队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