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中午,我镇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32批(案件序号57)受理编号X2GD202109270434案件,信访件内容为:“来信反映,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河亨村江某,私自寻购山坑田50亩,私自收费,破坏环境。”本案由少凡同志包案负责,华城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协助,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我镇按规定时间将办理落实情况交县信访案件落实组,并及时将调处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所述地点为五华县华城镇河亨村径塘片老砖厂,经现场调查核实认定本信访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情况如下:
1、是反映“河亨村江某,私自寻购山坑田50亩”部分属实。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华城镇政府现场勘查确认该处为原镇政府老砖厂厂址,后归还河亨村委集体,无交易行为,地类是坑塘水面,被附近村民填土约3亩。
2、是反映“私自收费”举报内容不属实。经调查填土是附近村民自发将三清三拆时拆除的建筑废渣运到该处进行堆放,运输车费和填土台班由村民自行负担,没有收费行为。
二、调处情况
接到交办案件后,县包案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9月28日下午,由牵头单位华城镇长率镇相关领导班子、镇生态环境保护办、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人员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到现场召开案件整改研判会并调处,要求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照反映问题,加快查处整改进度。
牵头华城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坚持立行立改,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针对现场调查发现占用坑塘水面填土的问题,华城镇政府第一时间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河亨村委负责复耕复种整改工作,并于2021年9月30号前完成整改。
三、后督查情况
2021年10月1号,华城镇政府再次到现场督察,河亨村委径塘片老砖厂占用坑塘水面位置已经种上作物,完成复耕复种整改。该案经相关部门联合核实调处,达到结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监管,强化责任担当,严防此类现象发生,保护群众利益。
本信访件已办理完成,特向社会公示。
中共华城镇委员会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日
华城镇镇长吴恺平率相关领导班子、相关部门人员在现场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