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
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和融资主体遴选
二、遴选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公开遴选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和融资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服务。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实施范围:五华县华城镇全域
实施内容:
1.集约土地并进行农用地整治;
2.建设用地整理;
3.历史文化保护建设工程;
4.产业导入工程;
5.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
四、申报实施主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五、遴选程序
(一)响应文件要求
参与遴选方需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企业基本信息: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信誉声明:出具企业信用承诺书,并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证明截图。
4.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五华县华城镇实际情况,详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阐述项目资金的筹集计划,包括自有资金、融资渠道、融资计划安排等;项目总体策划思路,各子项目(如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等)的规划设计,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进度安排以及质量保障措施,展示对项目全流程运作的整体把控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产业导入计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目标以及实施步骤;阐述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模式,包括运营团队组建、运营策略、收益预测等,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营。
(二)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在华城镇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参与、自愿申报。
2.提交遴选材料。有意向报名的企业请按照本公告响应文件要求将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8:00前送达我镇规划建设办,逾期不受理。(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华大道府前路1号,联系方式:1516246541)。
3.选择实施主体。由华城镇政府成立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作专班,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
4.实施主体确认。遴选结果经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无异议,并通过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审议后,将其确定为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
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