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类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经过五华县华城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拟五华县华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150万元给五华县华城镇强镇富村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发展农副产品销售和鱼生“懿口酒”产品品牌打造等经营业务,年收益分红为本金的3.5%(即5.25万元),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五华县华城镇集体经济组织不承担投资风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镇政府反映。联系人:温顺帆,联系电话:18420267191 。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
五华县华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