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镇府[2018]45号
关于安排使用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第一批)的
通 知
各村委、帮扶单位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和《关于我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资金筹措方案》(粤财农〔2016〕216号),省级、对口帮扶市、梅州市以及五华县各级财政已下达我镇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宣传发动、分类指导、统一培训的方式,我镇对25个面上村的有劳动力贫困户进行了六批次技能和就业的培训,培训贫困人口230人次,培训资金共27600元,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或者有培训组织机构单位对贫困户进行适用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培训计划、参训人员签名造册、培训材料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附件:华城镇2016-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一批)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华城镇2016-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技能培训专项资金 安排表(第一批) 单位:元 |
|||||
培训 批次 |
培训内容 |
培训地点 |
培训人员 |
培训人数 |
培训 费用 |
第一批 |
华城镇农业技能培训 |
塔岗村委会 |
华城镇有劳力贫困户 |
115 |
13800 |
华城镇职业技能培训 |
塔岗村委会 |
华城镇有劳力贫困户 |
115 |
13800 |
|
|
合计 |
|
|
230 |
27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