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镇“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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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部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和县委十大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扭紧三大抓手,大力推进一核两区三组团建设,改善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农村文体建设步伐,全力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在全镇开展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等综合性公共服务,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探索新时期下农村基层文化工作新方法、新路径和新模式。

二、建设目标

计划用三年时间,至2018年底,在全镇范围内37个行政村(社区)建设四大功能区标准的村文化广场,完成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任务并验收。

三、建设目的

结合山区农村实际,整合宣传、文化、体育等多种资源,打造户内户外兼有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传递发展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乡村和谐。

四、建设标准

文化广场与公共广场相结合,本着就近方便群众活动的原则,占地总面积在500-1200平方米,广场建成后,具备打篮球、看电影、送戏下乡、跳广场舞、健身锻炼、休闲散步等多项功能。应包括四大功能区:

(一)文化活动区:建有标准的篮球场和提供群众文化活动的小舞台,并提供广场活动必要的电源和简便的音响设备。

(二)景观绿化区:广场周围设有草皮绿化、停车场等景观绿化要突出文化特色。

(三)休闲区:结合绿地广场,安装一组健身器材,铺设水泥砖或卵石小路,建出有造型的休闲散步长廊,设置提供群众休息的石条凳等。

(四)学习宣传区:在入口或醒目处安装文化广场标志牌和文化宣传栏。文化活动内容及宣传信息及时在文化宣传栏进行公告宣传。建成后的村文化广场,应建立人员、资金、运行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达到五方面要求:

一是整合资源,免费开放。整合村文化室、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俱乐部、文化广场等文化广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统筹管理,免费开放。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管理。村文化协管员是文化广场运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村委应在两委干部中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与协调工作,并指导成立村文化广场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日常运行资金的统筹与使用、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舞蹈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等队伍领队为志愿者队伍的骨干力量。

三是多方筹资,强化保障。在上级给予部分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理事会应采用群众乡贤赞助的方式,广泛筹集日常运行所需资金,并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接受监督。

四是结合时政,广泛宣传。广播系统和政策宣传栏,应结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农技信息、灾害防患及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五是积极组织,丰富活动。应经常性地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广场舞蹈等广场活动,并结合各村实际,广泛组织开展篮球、乒乓球、阅读征文比赛、曲艺山歌传承、培训学习等积极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五、选址原则

文化广场活动场所的选址,应以各村群众普遍认可为原则,尽可能在行政村中心地带或村委会、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俱乐部、古民居等现有资源附近选址,方便现有资源的整合与利用(选址原则严禁占用耕地进行村文化广场的建设)。

六、建设资金筹集

采取县政府补助一点、镇村自筹一点、乡贤赞助一点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各镇按上述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个行政村(社区)5万元补助。

七、组织机构

成立华城镇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曾宏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康炜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办、文体中心、规划办、国土所、财政所各一名负责人,各村(居)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文体中心。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党政办:负责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组织办、文体中心:负责指导、督查建设的全过程。

(三)文体中心:负责制订建设工作方案和指导体育场地的规划设计、体育器材的配置等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工作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总结、宣传活动,组织评估验收。

(四)财政所:负责县级奖励补助款的筹集及发放。

(五)规划办:负责指导文化广场的规划、选址、设计等工作。

(六)国土所:负责建设用地的征收、置换、流转等审批工作。

(七)各村(居)委:负责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积极参与做好一村一文化广场的选址、报批、筹资、建设、运行、管理等具体工作。

八、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6月):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村一文化广场创建工作,制订《华城镇 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居)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选好布点,并上报创建办备案。

(二)建设实施分三阶段:按照镇《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2016阶段10个村建设任务,第二阶段(20171—201712月)完成文化广场建设任务60%按比例应完成14个村的建设(西区居委、新桥居委、观源、新一、华安、民主、齐乐、维新、葵富、铁炉、黄金、高华、董源、新建),第三阶段(20181—201812月)全面完成文化广场建设任务(东区居委、兴中、万子、新五、洋田、新兴、维西、城东、河亨、满堂、新四、新二、高竹)

(三)验收评比阶段(每年12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村(居)抓好硬件设施的完善升级,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理机制,抓好各项文娱活动的组织开展,发挥村文化广场的娱乐、健身、学习教育等功能。每年12月初由各村(居)委提出申报,经县、镇创建办组织预先验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验收合格后,于次年3月底前发放县级奖励补助款。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是贯彻五华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华城政府文化民生工程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参与到一村一文化广场建设工作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勇于先行先试,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创建工作指导督导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建设点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工作座谈会、建设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培养典型;采取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及时总结汇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全镇各地推进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材料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