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17-08-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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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村委、县直帮扶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华财农2016〕53号)和《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操作细则》(华办函2017〕40号),结合各村工作实际,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安排对象为自愿参与扶贫产业开发管理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按照《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操作细则》(华办函2017〕40号)的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户每年封顶4500元)。分配给散居贫困户的补助资金由镇统筹安排发放,各村必须严格按照“以奖代补”实施步骤流程对奖补项目进行申报、规模核实和验收,完善相关报账资料。各村资金使用应填写《五华县****村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华城镇“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华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华城镇“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序号

行政村

有劳动能力户数(户)

参加户数(户)

 补助金额(元)

备注

11

西林村

59

51

166705

12

兴一村

44

42

57525

13

民主村

24

13

36395

14

洋田村

38

25

48945

15

新亨村

34

26

75855

16

万子村

37

34

94200

17

新兴村

34

29

82230

18

城东村

50

32

59145

19

塔岗村

26

16

21200

20

满堂村

20

17

65825

21

高华村

40

38

145225

 

合计

406

323

85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