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华城镇财政所所长 温洪流
(2016年2月29日)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代表们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镇的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镇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理念,拓宽思路谋划财源,创新机制,落实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财力总量,经过努力,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
一、2015年财政预算内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39万元,年终结算收入6255万元,对比去年增加479万元,增长10%,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1、工商税收3646万元(其中中央税完成1741万元,地方税完成1905万元)。
2、转移性收入2609万元。
二、2015年本级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本级预算收入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本级预算支出9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村(居)委干部各项补助款120万元;
2、计划生育经费200万元;
3、镇干部工作、生活补贴35万元;
4、办公、水电、电话、会议费42万元;
5、汽车维修及油料15万元;
6、公务接待费56万元;
7、环卫经费200万元;
8、征兵、民兵训练经费10万元;
9、人大活动经费10万元;
10、节日活动16万元;
11、综治信访维稳80万元;
12、森林防火经费80万元;
13、其它支出52万元。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会计法》,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发展经济、文化名镇、宜居家园、和谐华城”的工作思路,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强化财税征管,使我镇的财政收支达到平衡,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回顾过去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各项惠农财政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去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惠农财政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足额落实到户,我们加强了与银信部门的合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镇21300多农户458万元的种粮补贴资金全部委托农村信用社开启存折发放,减少了资金流通的中间环节,不折不扣地把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据统计,全年共拨付(含县级直接拨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农村安居工程资金、农村沼气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民种粮补贴资金、水毁工程修复、受灾群众重建资金及扶贫双到资金等共计263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是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突出重点,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我镇虽然是北部重镇,但财力总量小,仍然没有稳固的经济支柱,目前的经济条件决定了财政的现状,为此,我们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要求,从计划安排上就抑制了财政支出增长过猛的势头,一方面,我们严格控制支出,做到财政支出坚决服从服务于大局的需要,坚决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预算内,后预算外,先急后缓”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运用财政资金,确保镇财政的有效供给,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我们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努力化解镇级债务负担。据统计,2015年,我镇共减少债务318万元,从而维护了我镇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创建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一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我镇财政一方面加大对村级办公经费的投入及保障落实,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和“村账镇代理”工作,制定了《华城镇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全镇34个经济联合社和750个经济社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利用信息化技术全部录入电脑管理,确保村级资产不流失,34个村全部开启了银行基本账户,建立了与县财政局网络共享的软件系统,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落实村级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农村集体招标采购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招标采购交易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财政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债务包袱重;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很突出,收入门路少,没有新的大的财政收入增长点;三是财政自给能力低,镇财政正常运转还必须依赖上级的大力支持;四是财政管理水平和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这些问题在新的一年里只能通过大家的努力采取措施加以研究解决。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和上级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围绕镇党委、政府提出的“一园两特三重点”发展战略和“宜居宜业,古邑新城”的目标,不断调整完善经济结构,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等“五大财政”为主题的制度建设,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安排社会经济发展资金,推动我镇科学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深入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增收节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6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1、工商税收4203万元(其中国税 1928万元,地税2275万元);
2、转移性收入2609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6812万元,比去年增长9 %,按包干对口支出,收支持平。
二、本级预算资金收入与支出方案
2016年,我镇财政本级预算收入1238万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支出1200万元,主要项目有如下几个方面:
1、村(居)委干部各项补助款123万元;
2、计划生育经费220万元;
3、办公、水电、电话费41万元;
4、汽车维修及油料14万元;
5、公务接待费55万元;
6、环卫经费350万元;
7、征兵、民兵训练经费10万元;
8、人大活动经费10万元;
9、节日活动16万元;
10、综治信访维稳80万元;
11、森林防火经费100万元;
12、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
13、驻村镇干部职工误餐补贴26万元;
14、其它支出55万元。
三、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更是财政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将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收入是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是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严格执行税收法规,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深化征管改革,加大稽查力度,发挥稽查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的行为,把该收的钱收起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使我镇的税收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镇域经济健康发展。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增加政府发展性投入。统筹安排,管好用好各类财政发展性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问题,充分发挥镇财政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职能作用,提高基层的执政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积极推动基层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倾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核算,继续完善镇、村财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招标采购交易行为,完善项目工程预结算制度,稳步推进实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财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在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镇级财政监督管理,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各种专款的支出管理,强化各项惠农财税政策的落实,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管机制,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效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坚持以镇党委、政府“一园两特三重点”的发展战略,以“宜居宜业,古邑新城”为目标,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和谐幸福华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