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4-03-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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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巡察时间约三个月,对华城镇齐乐村、城东村、维西村、董源村、河亨村、河子口村、新一村、新二村、新建村、新四村、新五村、华安村、民主村、洋田村、新亨村、新桥社区开展巡察。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等村(社区)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着重发现以下问题:

  (一)村(社区)党组织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村(社区)干部作风蛮横霸道,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

  (三)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搞封建迷信,对邪教、非法宗教、非法传教不制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村(社区)干部在“三资”管理处置过程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问题。

  (五)村(社区)干部在落实“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富农惠农政策中虚假(大)套取、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问题。

  (六)村(社区)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七)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为了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特设立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13924483086(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专号信箱:五华县401信箱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

  直接联系信箱:华城镇人民政府大楼门口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其他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五华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