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华城镇17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会议召开
时间:2024-09-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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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华城镇17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在华城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陈冬连,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宏,副组长温颂英,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组员,华城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17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镇驻村团队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曾映贤主持。

       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宏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内涵要义。华城镇17个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监督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按照“四个聚焦”的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稳妥有序开展工作。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陈冬连作强调讲话:坚守政治定位,巩固深化政治巡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县委的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到位。二落实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政治体检”,认真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并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三是坚持同题共答,合力推进从严治党。被巡单位党员干部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同时,也要认真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县委巡察组的监督,在巡察过程中,如果发现巡察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巡察办反映。

       曾映贤代表华城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配合保障到位。二是聚焦结果应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目标融会贯通,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以优良的党建作风抓好整改落实。要把巡察反馈当作一面镜子,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县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8月下旬至12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24486086;专门邮政信箱:五华县401信箱转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1440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为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华城镇17个被巡察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