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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河东镇禾尚田林场乱倒垃圾的通告
时间:2015-06-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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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河东镇禾尚田林场乱倒垃圾的

通  告

河府告字﹝2015﹞2号

    禾尚田林场饮用水源属于县城后备水源,承担着为县城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未来城市发展提供稳定的水源保障的重任,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确保禾尚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创建卫生县城要求,现将严禁在河东镇禾尚田林场乱倒垃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禾尚田林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农村环境卫生和禾尚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以户为单位统一收集,集中投放到各村(居)垃圾收集点,由各村(居)自行清运到县垃圾填埋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在禾尚田林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