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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时间:2014-09-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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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一、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缴费标准:每年每人50元。缴费时间:2014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缴费方式: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二、医疗享受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一级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55%。市外住院报销50%。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由26万元提高到31万元。

    三、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 市内住院实行即时结算制度,参保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办理住院、结算手续;2、市外住院报销流程:带齐下列资料到参保地镇医保中心申请办理:①疾病诊断证明书②住院发票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⑤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

    四、大病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符合规定的部分可申请“二次补偿”。医保基金报销后需由个人支付(自费和起付金除外)本年度累计超过18699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补偿,超过6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补偿。本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112194元。咨询电话:4428006。

    2、申请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带齐下列两项资料到县社保局4楼大病保险办公室申请办理: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②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监护人银行账号及关系证明)

    五、特定病种门诊

    1、特定门诊病种26种,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其中一种门诊费用报销。特定病种: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重症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中风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等重性精神疾病;帕金病(帕金森综合征);癫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结核;麻风病;精神病人社区治疗;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艾滋病。

    2、申请特定病种门诊流程:

    第一步:带齐就医资料到县社保局办事大厅领取申请表;

    第二步: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由主治医师填写病情摘要和医务科意见并盖章;

    第三步:带齐申请表和就医资料到县社保局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注:就医资料包括: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住院或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3、报销特定门诊费用需提供资料:①疾病诊断证明书;②门诊发票;③门诊费用清单;④特定门诊专用证复印件;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⑥银行活期存折或卡复印件。

    4、特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60%。咨询电话:442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