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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的通告
时间:2019-08-26 来源: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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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的

 

   

 

河府〔20191

 

为提升油田圩镇面貌,提高城镇配套功能,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镇政府积极推动油田圩镇升级改造项目,至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立项等工作,即将进入工程施工建设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圩镇升级改造和管理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和内容

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起点为油田圩三角园盘接国道G335(原S120),终点为高简桥,涉及改造道路约0.9公里,首期工程包括圩镇排水工程、路面改造、交通标志标线等。严格按照《五华县河东镇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建设。

二、改造施工时间

201991——2020530

三、施工期间的工作要求事项

(一)各商(住)户以店门(墙体)为界,商品一律在店内经营,严禁占用人行道、通道等公共地方乱摆乱卖,实行门前三包,确保工程队无障碍施工。

(二)施工期间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服从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

(三)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及配套设施等,其权属单位需迁移或改造管线、设施的,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凡在工程建设所在地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和配合圩镇升级改造项目,不得阻挠或妨碍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凡在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建(构)筑物,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对不服从的单位和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执行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在油田圩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不得抢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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