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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8-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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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李振萍同志、周星宁同志、刘玉攀同志、宋绿梅同志、杨文坤同志不慎将《行政执法证》损毁,无法收回,现声明李振萍同志、周星宁同志、刘玉攀同志、宋绿梅同志、杨文坤同志《行政执法证》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

证件编号

有效期至

李振萍

19080897476

2027-11-11

周星宁

19080897500

2026-3-24

刘玉攀

19080897505

2025-1-31

宋绿梅

19080897471

2025-1-31

杨文坤

19080897541

2026-3-24

  特此声明!


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