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五华县5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华府报〔2025〕68号),已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河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梅市府函224号)正式批准。
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华县河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五华县河东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 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围绕“工业新镇·绿色河东”目标愿景,紧抓“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农业、历史文化、交通优势,大力挖掘现有资源,着力将河东镇建设成省级美丽示范圩镇、梅州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五华县综合服务型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河东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34平方公里(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30.75 平方公里(4.61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 21.64 平方公里(3.2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60平方公里(1.29万亩)以内;落实工业控制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两核两点两轴一带三片区”的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发挥河东镇作为粮食主产区及连片高标准粮食基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创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化蔬菜基地+农民”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平台建设。做精做优金柚种植、丝苗米种植,保障“丝苗米基地”“金柚产业园”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发展特色休闲农文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 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结合,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强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中心村服务设施配建和辐射带动周边村庄的能力,不断提升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水寨大桥、水寨门楼、熊德楼、亢公祠等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力度,衔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价值,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依托琴江等重要水系构建开敞空间与景观廊道,充分利用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优化城镇公园绿地布局、提升乡村绿化空间品质。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衔接区域交通网络,与县城路网框架实现无缝对接。依托兴华高速、大丰华高速、国道G238线、国道G355线及各县乡道路构建镇域交通系统。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各类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空间布局,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科学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蕉州河、桂田水库等水生态系统,重点推进云天岭、桂竹园重要生态区域,加强林地使用审批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加强镇域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河东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利规划,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局、五华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以上为批复内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30天)。
附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河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pdf
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